武汉格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丙烯醛一千五百吨等项目环评公示
作者:admin 时间:2015-12-08 浏览:
武汉格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新建年产丙烯醛一千五百吨、女贞醛一千吨、对甲基氯苄
两千吨等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武汉格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丙烯醛一千五百吨、女贞醛一千吨、对甲基氯苄两千吨等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武汉格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代表: 曾宏玲
项目负责人:李艳玲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4800万人民币
建设地点:黄冈市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化工园
建设内容:生产厂房、仓库等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
二、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
1.施工期
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扬尘及噪声对周边的空气环境、声环境将会产生不利的环境影响;施工废水和施工区生活污水排放入府河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施工垃圾处置不当将会造成局部环境影响;施工过程还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和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运营期
(1)废水
拟建项目年排放各类废水27750m³/a,其中包括反应器冲洗水3430m³/a,地坪设备冲洗水4800 m³/a、初期雨水520 m³/a、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3000 m³/a、生活污水16000 m³/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NH3-N,此外本项目还回排放70960 m³/a的清洁下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厂再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锅炉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SO2、NOx、TSP,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质包括:丙烯醛、甲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甲醛、SO2。
(3)噪声
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声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的主要固体废物有各类精馏或蒸馏釜底釜液共2643.6t/a,废催化剂10.7t/a,公用工程产生的各类污泥滤饼20.23t/a,锅炉灰渣186t/a,此外还有办公生活垃圾69.14t/a,全部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将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车辆进出、装卸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处置和清运,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
(3)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处理,在中午(12:30-14:30)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确因工序需要在夜间施工的,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向周围民众公告后方可施工。
(4)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2.运营期
(1)废水
根据项目的废水的不同特征主要通过以下4种方式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①生产废水→厂区污水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站→纳污河流;
②生活污水→化粪池→园区污水处理站→纳污河流;
③清洁下水→雨水管网→河流;
④其他废水→园区污水处理站→纳污河流。
废水排放不会对当地地表水体造成直接影响。
(2)废气
①锅炉烟气:采用“文丘里+麻石水磨除尘+钠钙双碱脱硫”对锅炉烟气进行脱硫除尘处理,处理后的烟气可达标排放。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要以加强生产管理,划定控制区域的形式降低无组织排放源强,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主要以选用低噪设备、车间隔音并加装基础减振设施、同时加强隔音绿化带的建设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各类精馏釜底釜液均用于生产古马隆副产品,其他固体废物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全部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可行,厂区平面布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在建设单位具体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的前提下,工程废气、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可做到不扰民,主要污染物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环境风险可得到较好的控制,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从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示时间:2011年1月5日~2010年1月11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格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艳玲
联系电话:1390711452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我校
地 址:武汉市雄楚大道693号 邮编430073
联系人:梅明
联系电话:13807147451
电子邮件:meimingcc@126.com
(3)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黄冈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黄冈市西湖一路76号 邮编: 438000
联系电话:0713-861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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